徐玉德副院长致辞时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进一步重大部署,并将其放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统筹谋划。要着力夯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法治基础■★★,更好服务和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全面深化。本次研讨会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主题,希望各位专家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以及国有资产价值实现等涉及的重大理论、法理及实践问题谏真言、献实策、聚共识,以高质量研究为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全面释放国有资产价值贡献智慧和力量■■★■。
闭门研讨会上,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国资管理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范亚辰、安徽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张白平、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拥军、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崔志娟■◆★■★◆、北京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董树菲、湖南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柳梦灵、重庆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副处长王再国、中南财经大学资产管理部部长代伟和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钱晖围绕国有资产盘活与价值管理★◆◆■、数据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审计等主题分享理论思考■■◆、实践探索、难点卡点及对策建议。
2024年8月28日★■★★◆,中国财政学会国有资产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在合肥成功举办“2024年国资管理与资本运营研讨会■★★■★◆”★◆■◆。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出席会议。中国财政学会副秘书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徐玉德,安徽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丰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财政学会常务副秘书长程北平和徐玉德副院长主持论坛◆◆。
主旨发言环节,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处长郝大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法制建设,将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启动了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工作■★■◆■★。此次法律修改■★,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更加有效地解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公司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适应新形势对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新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依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张丰副厅长致辞时表示★◆★◆★,安徽省财政厅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做了一系列积极探索,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府公物仓全省共用◆◆■,有效提升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作为财政部确定的数据资产管理试点省份,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安徽省将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进一步推进数据资产管理试点,提升管理质效◆★■■■★,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圆桌讨论环节,项安波副所长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部总监王济学★■★、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战略部副主任何亮、浙江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处长管海燕和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解决方案总监史瑞超等四位专家围绕◆◆★★★“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践逻辑和改革路径”进行了深入讨论◆★◆◆■★。专家们结合工作实际■★,分享了国资国企改革的经验和继续深化改革的难点堵点◆★■■■,并对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提出相关建议。
刘尚希院长进行大会总结时强调◆■★■■,无论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还是推动国有资产盘活,首先要回归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上。切实厘清公共权力和财产权利的关系■◆◆◆■,充分尊重法人财产权以及企业独立经营权。基于此■◆■,不能把国有企业法人财产等同于国有资产★◆◆■◆★,不能脱离负债谈资产,不能脱离风险谈资产。作为国资治理领域的专业委员会◆◆,要充分汇聚专家力量,深入开展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制度规则创新与协同■■,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主题发言环节★★,甘肃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牛成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项安波,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湖湘法学评论》主编屈茂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顾功耘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徐玉德等五位专家聚焦财政资源统筹和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涉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形成诸多共识。推进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要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着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总体目标,着力推进财政资源统筹,把国资国企改革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上升为法律规定。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产业发展规律、企业经营规律基础上,把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理念以及公共管理职责与出资人职责分开纳入法律修改。通过法律修改,进一步明确国家向不同类型企业出资过程中,国有资产所有权人、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基于授权具体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股权代表和国家出资企业之间涉及国有资产出资前后及运营行为的法律关系及职责界定。
来自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相关领域的数十位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